电力电缆_ZB-YJV-0.6/1kV_1*3001、 电缆导体的允许长期zui高工作温度为90℃。 2、 短路时(持续时间不**过5秒) 电缆导体的zui高温 度不**过250℃。 3、 电缆敷设时的环境温度不得低于0℃。 4、 电缆的zui小弯曲半径: 三芯电缆不小于电缆外径的15 倍; 单芯电缆不小于电缆外径的20倍。 5、 电缆的工频额定电压U0/U为0.6/1kV~26/35kV。 U0: 电缆设计用的导体对地或金属屏蔽之间的额定工频 电压, 称相电压; U: 电缆设计用的导体间的额定工频电压, 称线电压; Um: 设备可承受的“zui高系统电压”的zui大值。 电力电缆_ZB-YJV-0.6/1kV_1*300符合下列要求: (1)敷设电缆时的环境温度不应低于0℃。缆线的布放前应核对规格、程式、路由及位置与设计规定相符。 (2)缆线的布放应平直,不得产生扭绞、打圈等现象,不应受到外力的挤压和损伤,固定时,松紧应适度。 (3)缆线在布放前两端应贴有标签,以表明起始和终端位置,标签书写应清晰、端正和正确。 (4)电源线、信号电缆、结绞电缆、光缆及建筑物内其他弱电系统的缆线应分离布放。各缆线间的zui小净距应符合设计要求,在同*槽内的不同信号、不同电压等级的电缆,应分类布置;对于交流电源线路和连锁线路,应用隔板与无屏蔽的信号线路隔开敷设。 (5)缆线布放时应有冗余。在交接间、设备间对绞电缆预留长度一般为3~6m,工作区为0.3~0.6m;光缆在设备端预留长度一般为5~10m。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设计要求预留长度。 (6)缆线的弯曲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: ①非屏蔽4对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4倍,在施工过程中应至少为8倍。 ②屏蔽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6~10倍。 ③主干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10倍。 ④光缆的弯曲半径至少为光缆外径的15倍,在施工过程中应至少为20倍。 ⑤缆线布放,在牵引过程中,吊挂缆线的支点相隔间距不应大于1.5m,布放缆线的牵引力,应小于缆线允许张力的80%,对光缆瞬间zui大牵引力不应**过光缆允许的张力。在以牵引方式敷设光缆时,主要牵引力应加在光缆的加强芯上。 ⑥缆线布放过程中为避免受力和扭曲,应制作合格的牵引端头。如采用机械牵引时,应根据缆线牵引的长度、布放环境、牵引张力等因素选用集中牵引或分散牵引等方式。